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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开网约车最新条件:车龄2年以内 计税价格13万以上

时间:2016-10-31 23:31:55 作者:转载

  沈阳网约车最新消息:车龄2年以内 计税价格13万以上     沈阳市昨日公布网约车细则征求意见稿。沈阳市交通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关于沈阳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有关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同时发布了《沈阳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沈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沈阳市关于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的实施意见》三个改革政策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11月6日17时结束。     三个征求意见稿初步形成沈阳市出租车改革雏形,此前成立的沈阳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由15个委办局参与,经行业调研及12次座谈会,形成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落地政策。     热点一 哪些车可申请做网约车?     本市车辆行驶证 车龄未满两年     网约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申请网约车的车辆需要取得本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辆行驶证,初次注册登记日期至申请时未满2年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     车辆计税价格在13万元以上     《征求意见稿》对于网约车轴距、排量都有具体要求: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排气量不小于2.0L或者1.8T,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在13万元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265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250千米以上,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汽车或者新能源汽车。     必备卫星定位、ABS和安全气囊     想要申请成为网约车,车辆必须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以及具备固态存储的视频监控装置;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相关数据还要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同时,车辆还需具备ABS制动防抱死系统、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     取得运力指标 办理网约车运输证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约车车辆申请人需要变更车辆使用性质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在取得运力投放指标后,按照流程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所有人取得的运力指标不得转让。     网约车运力将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综合考虑城市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提出网约车运力投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征求意见稿》明确,沈阳将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采取分批次计划投放的方式,有序发展网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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