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整治乱开远光灯 违规司机被罚看灯一分钟
11月1日晚,深圳交警开展体验式执法,严查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被查到乱开远光灯的车主会被罚坐“绿椅子”,看灯一分钟!
让你乱开远光灯、让你乱开远光灯,还真的一位交警蜀黍拿你没办法?
近日,深圳交警出大招了,严整乱开远光灯行为,至于这个大招是什么嘛,“自己感受”!
深圳整治乱开远光灯
据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方微博消息,深圳交警整治乱开远光灯,查到就坐“绿椅子”,看灯一分钟!
现场是这个样子的:
11月1日晚,深圳交警开展体验式执法,严查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违法行为。当晚,在 30 分钟内就有 8 辆社会车辆被罚。
20时8分许,一辆满载乘客的大巴因违法使用远光灯被执法交警拦下,随后,为了配合远光灯的高度,执法交警搬了一个凳子让许先生坐在车辆前,体验了几十秒钟远光灯的危害。当司机认识到远光灯的耀眼时,交警开出 300 元扣 1 分的罚单。
远光灯的危害你知道吗?
远光灯可致盲2秒,让人如同闭眼开车。
与近光灯相比,远光可以照到更高更远的物体,对于夜间驾驶员的视线有很大的帮助。但是,一旦在错误的时间使用远光灯,不仅不会提高行车安全,反而会增加危险事故的发生几率,给他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
夜晚会车时,远光灯可使对向司机视觉上瞬间致盲,致盲时间根据司机自身视力,周围环境不同持续时间也会不同,但最快也要持续2秒左右。在这2秒内,司机如同闭着眼睛开车。同时,对速度和距离的感知力下降,对宽度的判断力也下降。
对于灯光的使用,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将被处罚款 300 元扣 1 分
根据《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二条 规定:机动车于下列地点或者情况下使用远光灯的,(一)照明状况良好的路段;(二)与对向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交汇时;(三)桥梁、隧道以及高架道路;(四)停车或者中止行车时,处三百元罚款。同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 123 号令)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记 1 分。
而改装灯光情况 , 则按照《深圳市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驾驶改变、加装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灯光装置、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扣留机动车,责令消除违法状态,收缴违法装置,对车辆所有人处两千元罚款,对非法改装的单位或者个人处一万元罚款。
提醒: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车辆不能使用远光灯
深圳交警提醒,深圳市的夜间道路照明情况良好,原则上在全市范围内(除个别照明条件不好的道路情况下),车辆不能使用远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