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B深圳车主注意!深圳交通调整这十个地方你不能去了!
七、关于对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通行措施的调整
(一)每日7时至24时,除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外,禁止其他车辆进入罗湖区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内通行。
(二)本条款所称东门商业步行街区域是指东门路以西、立新路以南、新园路以东、深南辅路和永新街以北内侧人行道范围内。
(三)本条款所称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八、关于福田区新洲路设置潮汐车道的调整
(一)福田区新洲路(红荔路至莲花路)由南至北段内侧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小型汽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只准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
(二)本条款所称小型汽车是指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轻型、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及低速货车。
九、关于罗湖区东昌路设置潮汐车道的调整
罗湖区东昌路(东湖路至东昌总站公交站)段3条车道的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十、关于南山区科技南十路、科技南十二路的调整
(一)南山区科技南十路(深南大道至高新南一道),工作日每天8时至10时,由双向通行调整为由北向南单向通行;其余时段,恢复双向通行。
(二)将南山区科技南十二路(曙光大厦出入口至高新南四道)3条车道中间1条车道设置为潮汐车道。每天8时至10时,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其余时段,潮汐车道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方向行驶,准许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本通告自2016年11月10日至2017年5月9日施行。
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6年10月31日
来源:深圳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