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停车场停车新规实施 2017停车场乱停车也要罚附处罚标准
时间:2016-12-28 11:40:34
作者:深圳本地宝
深圳目前停车位供求不平衡,许多车主无车位可停,更有许多车主停车随意,压线占位什么的也很常见。不过,在即将到来的2017年,深圳停车场内违规停车也要处罚。
停车场内车辆乱停乱放怎么办?
自2017年1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依据《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全市医院停车场进行整治,1月10日起对全市所有经营性停车场进行整治。
违法认定
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单位:
1、未按规定执行市公安交管部门制定的停车场管理规定的。
2、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和行驶秩序混乱的。
3、未按规定对进出车辆进行查验、登记的。
机动车驾驶人:
1、驾车进入停车场不遵守停车场管理规定的;
2、机动车停放,未在停车场、划定的停车位或者准许停放的地点、依次停放的(如:一车占两位、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出入口交通、堵塞其他车辆通行且未留联系方式等)。
3、进入经营性停车场的,未领取停放凭证,未按规定交纳停放服务费的。
4、进入住宅区的机动车停放在划定的停车位后,未熄灭发动机,在发动机运转的状态下长时间停放的或产生噪音的。
5、当事人未按停车场管理单位的要求停放车辆或者进出停车场,阻碍停车场交通引发大面积拥堵的。
处罚标准
1、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标准
《条例》第50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公安交管部门可根据停车场管理单位或者住宅区停车场管理单位的请求责令其立即驶离;拒不驶离或者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有权将其车辆拖离停放地,所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1)违反《条例》第27条、第38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划定的停车位停放车辆或者在机动车发动机运转状态下长时间停放,造成环境污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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