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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停车场内违停将要受罚了最高拘留15天 违法认定标准处罚标准是什么?

时间:2016-12-29 11:25:06 作者:深圳本地宝
处罚标准是什么?

  1、机动车驾驶人的处罚标准

  《条例》第50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公安交管部门可根据停车场管理单位或者住宅区停车场管理单位的请求责令其立即驶离;拒不驶离或者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有权将其车辆拖离停放地,所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可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1)违反《条例》第27条、第38条第一款规定,未在划定的停车位停放车辆或者在机动车发动机运转状态下长时间停放,造成环境污染的;(2)违反《条例》第26条、第27条、第38条规定,未按停车场管理单位的要求停放车辆或者进出停车场,阻碍停车场交通的。”

  2、经营性停车场的处罚标准

  经营性停车场管理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停车场内车辆停放和行驶秩序混乱的,依据《条例》第49条交警部门可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对停车场管理单位或相关责任人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经营性停车场许可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八款之规定:“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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