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7年1月9日-4月9日单双号限行时间表及处罚规定
【导语】:随着学生放假、春运高峰到来,进出京人员增多等原因,高峰期交通压力明显,北京新一轮尾号限行轮换,从2017年01月09日至04月0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9。晚间的交通压力更为突出,部分路段的高峰持续至20时左右。
2017年新一轮尾号限行
自1月9日起,北京新一轮尾号限行又开始了。
大家千万注意,别搞错了挨罚!
看清楚:工作日7时到20时,
五环以内道路,机动车按照尾号限行。
限行范围/限行时间段公务车停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停驶时间为0时至24时。(不包括五环路主路);
限行范围/限行时间段私家车:限行时间段为周一至五的早7时至晚20时,限行范围为五环路以内(不包括五环路主路)。
非本市载客汽车(含临时号牌车辆)需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的,须办理进京通行证件(进京客车通行证、北京市区通行证)。同时,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在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还需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规定。
尾号限行处罚规定
如若违反限行规定,对于确属忘记限行日,无意开车出门的车辆,在接受了一次处罚后(京牌罚100块,不扣分;非京牌罚100块,扣3分。),在3个小时内,司机可将车驶出限行区域、开到最近的停车场或返回出发地,而不用担心被再次处罚。但若一天内连续出行,则将会被连续处罚。
以下车辆不受措施限制:
(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
(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公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作业车辆;
(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纯电动小客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小客车)。
还有:
按照每13周轮换一次停驶日的规定,小编预测2017年4月10日后的轮换如下所示:
生活中,有些车主经常因为交通标识收到很多罚单。为了避免悲剧的再次上演,帮大家清晰认出容易混淆的交通标识!赶紧学起来!
北京交通管制的地方还有这些:
2017年1月10日起北京昌平区商业街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的通告
为保障昌平区商业街的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7年1月10日起,昌平区商业街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2017年1月4日起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7年1月4日起,海淀区中关村南一条,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行驶。
2016年12月24 日0时起至2017年9 月30日24时丽泽路(北京西站南路路口至莲花河临时导行路南口)断路施工期间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的通告
为配合地铁14号线、16号线丽泽商务区站及周边地下空间一体化建设,经市有关部门批准,丽泽路(北京西站南路路口至莲花河临时导行路南口)将进行断路施工。为保证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12月24日至2020年9月30日期间,对丽泽路及相关道路采取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通告如下:
一、自2016年12月24 日0时起至2017年9 月30日24时止,丽泽路(三路居临时导行路南口至莲花河临时导行路南口)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由西向东方向车辆及行人可绕行北京西站南路南延路、金中都南路、柳村路、丽泽路;由东向西方向车辆及行人可绕行莲花河临时导行路、三路居临时导行路、丽泽路。
二、自2017年10月1日0时起至2020年9月30日24时止,丽泽路(北京西站南路路口至莲花河临时导行路南口)禁止车辆及行人通行。由西向东方向车辆及行人可绕行北京西站南路南延路、金中都南路、柳村路、丽泽路;由东向西方向车辆可绕行莲花河临时导行路、三路居临时导行路、北京西站南路、丽泽路。
2016年12月15日起西城区椿树园地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西城区椿树园地区部分道路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12月15日起,对西城区椿树园地区部分道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如下调整:
一是东椿树胡同(西草厂街至前青厂街之间路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二是教佳胡同(棉花上七条1号至西草厂街之间路段)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行驶。
2016年12月15日起海淀区复兴路26号院北门路口采取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海淀区复兴路26号院北门路口的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2016年12月15日起,海淀区复兴路26号院北门路口禁止机动车由西向西方向掉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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