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网约车新政落地:南京网约车营运需统一车身标识
【南京网约车新政最新消息】南京网约车营运需统一车身标识
1月20日,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关于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传统出租车“改革”、新兴网约车“规范”,两类车可“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
定位之变,
从“重要组成部分”到“补充”
深化传统出租车行业改革,南京一举推出7项改革举措。尤为引人关注的是,在以往出租车定位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改为“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新定位明确新方向,今后南京对出租车发展采取“适度”原则。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郑春发介绍,目前南京全市出租车14543辆,其中市域经营12432辆,今后将综合社会需求、公共交通发展程度、交通分担比例等因素,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调控总量规模。同时,对出租车行业由原来的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将建立运价动态调整机制,推进实施全天候全程双计费,交通高峰时段差异化价格政策等,逐步实现市场调节价格。
全市出租车“一盘棋”是深化改革的又一亮点。《意见》明确,未来几年将推进江宁、江北、溧水、高淳等区域性出租汽车改革,加快江宁等区域经营市场与主城一体化进程,具备条件的可与主城打通经营区域,实行同城同价。
规范之道,
“不得低于成本价格运营”
经调查摸底,目前在南京经营网约车的平台公司主要有滴滴(优步)、易到、神州专车、首汽约车和曹操专车,共5家。初步统计,注册车辆数达到35万辆,其中私家车占96.2%。《暂行办法》对其经营条件、服务行为、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明确规范。
除了国家七部委令规定的车辆条件以外,南京还结合实际,制定了一些“个性化”的要求。例如: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突出节能环保导向。在征求意见稿中,拟定汽车发动机功率达108千瓦以上,在公布的正式文件里,这个“门槛”降低到100千瓦。以当前主流发动机参数考量,意味着以往必须是自然吸气2.0L以上的准入,现在放宽到自然吸气1.81L,甚至1.2至1.4涡轮增压的排量也可达到。
为防范可能发生的网约车驾驶员违法犯罪,南京要求将其全部纳入公安部门管控体系。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除了达到七部委令规定的条件以外,还需要符合具有南京户籍或者取得居住证,驾龄满3年,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涉毒记录等7条规定。在价格管理上,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但“不得有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为方便市民更好识别网约车,规定网约车车身应当具有区别于传统出租车的统一规范标识、外观。网约车只能通过平台预约方式提供服务,不能通过“扫马路”的方式和在固定站点候客揽客。按照规定收取费用,主动向乘客提供车费票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定期对注册的网约车进行核查清理,应当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等。
融合之路,
不但“兼容”还可“转换”
南京市关于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实施意见》中专门有一条“加快融合创新发展”,即传统出租车经营者可以申请转型为网约车,现有中高档出租车可以直接转为网约车。
“此举打开了出租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的窗口。”南京市车管所副所长刘青介绍,对符合条件且在此前已实际从事网约车服务的车辆,《暂行办法》中增加了过渡期条款,相关车辆可在6个月内提出申请办理网约车运输证。
南京还将鼓励传统出租车公司加快转型升级。鼓励和引导出租车企业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鼓励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多样化支付方式;鼓励相关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引导传统出租车公司打造服务品牌,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建立与服务质量联动的奖惩机制等。
“这两个文件的制定出台,从保护乘客人身和财产安全、便于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收集证据的角度出发,借鉴了北京、上海、广州、杭州等有关城市的规定,还结合了我市未对机动车限牌的现状实际。”南京交通规划设计院专家孙俊介绍,征求意见稿收到了2500多条意见,相当一部分吸收到最终版本的《暂行办法》里,从车辆准入、运营管理、从业人员、平台公司等各个环节,对七部委令进行了细化,管理上突出“规范”,运营上强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