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提醒:12岁以下不能骑共享单车
1.12岁以下儿童禁止注册。
2.智能锁实时监控,严格把关。
3.用户教育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小蓝单车
禁止12岁以下儿童通过APP进行注册。
关于规范未成年人共享单车使用行为的联合声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未成年人共享单车使用行为,夯实未成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基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与深圳市教育局及在深各共享单车企业,经过前期研究、协商,就相关管理工作,作如下声明:
一、交警部门、教育部门加强对未成年人交通安全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引导,提高未成年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二、交警部门将共享单车纳入重点车辆监管平台,通过平台以电子车证的形式做好登记备案,并接入共享单车企业后台用户数据,引导企业严格控制小学校园周边共享单车的投放规模。
三、教育部门通过微信、互联网、家委会等平台、组织提醒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相关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子女安全出行教育,关注并监督子女依法骑行行为,不为未达骑行年龄儿童(12周岁)租赁共享单车上路骑行。
四、教育部门加强对校园内、校门口未成年人自行车骑行行为的管理、引导,发现12周岁以下儿童违规骑行自行车上、下学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劝导,必要时可通知其监护人。
五、交警部门强化对未成年人违规骑行自行车违法行为的巡查整治,发现未成年人骑行时冲红灯、逆行、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12周岁以下儿童上道路骑行等违法行为及时进行教育、劝导,发现家长骑行时将儿童放置在载物篮内、让儿童站立在车前架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驾驶人必须年满12周岁。)
六、交警部门联合各共享单车企业建立信用信息通报机制,搭建“深圳交警自行车用户诚信平台”,将家长为12周岁以下儿童租赁共享单车上道路骑行、骑行时将儿童放置于自行车载物篮内、让儿童站立在自行车前架等违法行为纳入平台管理,并与企业共享用户违法数据。企业根据用户违法数据,可采取降低用户信用分、提高用车费用、取消用车资格等措施规范用户的使用行为。
七、共享单车企业通过实名注册认证、使用智能解锁等方式设置骑行用户门槛,从使用方法上杜绝12周岁以下儿童使用共享单车。
八、共享单车企业线上通过签订承诺协议、设置警示弹窗、APP定期推送,线下通过粘贴警示标贴、举办骑游宣传活动或志愿者活动、联合媒体宣传等多种渠道向用户灌输守法意识和文明骑行理念。
九、共享单车企业加大校园周边的运维巡查力度,对共享单车车锁被损坏的及时进行维修、更换,防止12周岁以下儿童违规骑行,发现未成年人违规使用共享单车及时进行劝阻、教育。
声明方: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声明方:深圳市教育局
声明方:摩拜、OFO、小蓝、小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