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路边停车规定将修改 校门50米范围不能设收费车位
据悉深圳路边临时停车收费泊位设置将进一步规范,学校门口50米范围内不能设泊位。《深圳市路边停车设施设置指引》将修编,作为地方标准发布;更多路边停车最新规定,请关注正文。
深圳市交委近日对原来的路边停车规定《深圳市路边停车设施设置指引》进行了修改,修改的内容中规定学校门口50米范围内不能设泊位,并且将路边停车指示标志分两种类型:停车收费公示牌与停车收费指示牌。
深圳路边临时停车收费泊位设置将进一步规范,学校门口50米范围内不能设泊位,泊位编码除了在地面划设外,还将在泊位旁立缘石中间位置上配备铭牌标志。
市交委近日对原《深圳市路边停车设施设置指引》(下面简称《指引》)进行了修编,并通过了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的《指引》专家评审会,专家组同意该标准通过评审,并作为深圳市路边停车设施设置标准技术文件颁布实施。为进一步完善《指引》,保证标准编制的科学性、先进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市交委昨日将该《指引(征求意见稿)》在网站进行公示,向公众征求意见。
泊位公示牌将标示缴费方式与缴费步骤
新的《指引》明确,路边停车指示标志分两种类型:停车收费公示牌与停车收费指示牌。
其中,收费公示牌将设在停车泊位路段的起点和终点处,各停车泊位路段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路边设置收费公示牌。收费公示牌应采用单柱双面标志牌形式,分白天准停泊位和夜间准停泊位两种。白天准停泊位公示牌正面文字内容应包含准停时段、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信息,反面文字内容应为深圳市路边停车缴费须知,包括准停时段、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缴费方式、缴费步骤等。夜间准停泊位公示牌的双面文字内容相同,应包含准停时段、泊位使用指引等信息。
泊位设置较多的路段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停车收费指示牌,用于指示路边停车缴费补充信息。文字内容应包含收费时段、服务电话等路边停车缴费补充信息。
学校等特殊地段不能随便设泊位
根据《指引》, 以下路段和区域不应设置路边停车泊位:
1.快速路和主干路的主道;
2.人行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