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华有轨电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 办法9月20日施行
时间:2017-09-14 10:08:44
作者: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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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轨电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70公里
《深圳市龙华现代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9月20日施行
深圳新闻网讯 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为规范龙华现代有轨电车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交通安全,维护乘客合法权益,将于9月20日起施行《深圳市龙华现代有轨电车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70公里。
《办法》规定,运营单位应当在每日出车运营载客前,检查确认沿线轨道安全状况良好,并对每日首次运行的有轨电车进行出车前安全状况检查,开启有轨电车运行状态实时监控设备。驾驶员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车辆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运营单位不得安排驾驶有轨电车。在有轨电车专用车道上行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70公里;通过交叉路口时,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
有轨电车票价实行政府定价。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市政府或者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乘车服务。运营单位不得擅自暂停整条线路或者部分路段运营。乘客应当持有效车票乘车,运营单位有权查验车票。除乘客主动补票外,无票、持无效车票、持伪造或者变造的优惠乘车证件及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车的,由运营单位按照单程票价的10倍补收票款;使用伪造、变造优惠乘车证件的,运营单位可以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轨电车在运营过程中因故不能正常运行的,运营单位应当提供换乘服务;无法提供换乘服务的,应当退还票款。(记者林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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