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照销分”有新规?深圳交警:9月1日前暂无变化
在深圳,车辆保有量早就超过300万,车主是一个很大的群体。所以,最近流传的驾照销分新规也是受到大家的格外关注。这不,深圳交警都出来回应了嘛。
最近,你被“销分新规”刷屏了吗
近日,网上大量转发《驾驶证销分新规来了》等热帖称:从3月1日起,处理他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必须提前面签或通过“12123”APP绑定。
2018年2月24日,“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公众号发布《公安部回应: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违法新增网上处理渠道》称:“12123”APP新增了绑定非本人名下机动车并处理交通违法的功能,更加方便驾驶人处理交通违法。
对于深圳车主来说,该新规有什么影响呢?
2018年2月26日,深圳交警发布消息称,驾驶证销分新规对于深圳车主和深圳驾驶人而言,2018年9月1日前处理交通违法的方式暂无变化。
9月1日前深圳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暂无变化
2018年9月1日前,深圳处理交通违法方式、流程和条件暂无变化,驾驶人仍可通过各大队窗口、深圳交警星级用户、交通违法自助处理终端、“12123”平台等多种方式处理交通违法。
推荐注册深圳交警星级用户
注册深圳交警星级用户,除本人名下的机动车外,驾驶人还可以先绑定3辆经常使用的、非本人名下的机动车,一旦出现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时,可以足不出户快捷处理交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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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处理交通违法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51条规定,对于交通违法超过45天未处理完毕的,应该停驶;如果在此处理完毕之前未停驶的,交警部门将扣留车辆,并处300元的罚款。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67条规定,对于3次以上交通违法未处理的,交警部门将扣车扣证。
请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如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时,及时处理交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