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跨市通勤类车辆免限行申请教程指南(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对确因跨市通勤类车辆需求长期频繁进入调控政策配套措施管控区域的,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进行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成功的车辆可不受开四停四措施的管控。相关单位和个人可对照以下条件和流程办理车辆预约登记:
哪些类型的车辆可申请办理预约登记?
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在外地市居住在广州工作、名下没有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且不具备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需长期频繁在管控区域行驶的个人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
相邻城市跨市通勤类
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接受网上申请。一次性办理,此后不再受理。= 审核通过后的车辆有效期为两年(至2020年6月30日)。
(一)办理对象:在外地市(广州相邻城市)居住在广州工作、名下没有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且不具备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需长期频繁在管控区域行驶的个人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
(二)办理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广州相邻城市是指: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惠州、东莞、中山、肇庆、清远等9个城市。
2.车辆在2018年1月1日前注册登记,且登记地为上述9个城市。
3.机动车所有人为个人,并具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4.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没有广州市籍中小客车且不具备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申请资格。
5.机动车所有人为非广州市户籍。
6.机动车所有人在广州市无房产,提供在广州相邻城市居住的房产证明(本人或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名下的房产均可)。
7.机动车所有人在广州工作,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广州累计缴纳(不含补缴)职工社会医疗保险3个月(含3个月)以上。
8.申请人名下有多辆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的,只能为其中的1辆办理预约登记。
(三)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行驶证、在广州相邻城市居住的房产证明材料等。
(四)办理流程:符合条件的个人自行通过网上申请平台提交申请。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等单位根据职能核实相关信息通过后,完成预约登记。
(五)受理申请时间: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接受网上申请(微信关注“”公众号,在对话框输入“限行”,即可获取官方申请入口)。一次性办理,此后不再受理。
(六)有效期:有效期为两年(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