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心六区咪表泊位新规2018年10月1日起重要变化一览
9月27日,广州市交通部门发布了《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2018年版)》(以下简称《泊位规划》)。据了解,这次规划是贯彻实施《广州市停车场条例》具体要求,对广州市中心六区涉及的泊位路段和泊位数量调整最多的一次,共涉及262条路段。规划中,共设置158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68条夜间准停路段,并撤销了36条不符合设置条件的路段。其中,在部分全天准停泊位路段和夜间准停路段还专门设置了47个临停快走区域。但10月1日如何恢复收费问题,这次规划中暂未提及。
据了解,在规划出台之前,截至今年7月31日,中心六区共有全天准停的城市道路临时泊位6588个,包括城市道路上原咪表泊位4365个、内街内巷泊位2223个。而在本轮规划逐步实施后,全市中心六区将共有全天准停泊位路段158条、泊位4913个。每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均配备有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158条路段共设置181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夜间准停路段68条,只设置可停放车辆的起止区域,不划设具体泊位,夜间约可停放2278台车辆。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停193台车。本次规划从10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2年。
画重点:规划中出现了哪些重要变化
一、全天准停变夜间准停:本次规划计划将白天交通繁忙、道路状况发生较大变化、不再适宜全天准停的沿江路、珠光路等路段调整为夜间准停路段,可以在夜间交通闲时为附近的居民提供约900台车的停车服务,尽量满足路段周边区域居民的夜间停车刚需。
二、多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本次规划共计划在158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设置181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供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停放;并计划在部分路段试点设置部分充电桩泊位,供新能源车辆停放充电。
三、整体撤销36条不符合设置条件需整体撤销的路段,撤销泊位678个。《条例》对泊位设置有严格的道路通行宽度要求,对单向路宽不足6米和双向通行不足8米的路内泊位将严格按照《条例》规定予以撤销。征求意见时,市民有支持设置泊位的意见,也有反对设置泊位的意见。但在不足6米的路段停放车辆,将会影响消防车辆正常通行。因此,本次规划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对不符合通行宽度的5条城市道路予以整体撤销,如水均大街51号侧路宽为5.5米之间,根据规划将进行整体撤销。
四、规划出现动态调整。当路内停车区域周边停车场的泊位供给能力有所提高、基本可满足路内的停车需要时,交通部门将对泊位设置进行动态调整或者撤销,引导路外停车,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如本次规划中,太和岗区域周边路外泊位供给发生了较大变化,附近新建楼盘及其它路外停车场供给比较充裕,可满足淘金东路、太和岗路等路段撤销近百个临时泊位后的车辆停放需要,故规划整体撤销太和岗路、淘金东路及淘金东路91号对面的临时泊位。
根据交通部门通报,本次规划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时两年。想要了解具体规划的广大市民及车主可通过广州交通信息网(http://www.gzjt.gov.cn/)的“通知公告—业务公告—交通规划”界面进行查询。
附: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设置规划具体情况
(一 )越秀区
1.全天准停泊位路段101条,泊位2836个。
(1)现状保留全天准停泊位路段96条,泊位2720个。其中,对比规划前(以下相同),泊位不变路段12条,泊位260个;泊位减少路段57条,泊位1220个。
(2)规划新增为全天准停泊位路段5条,泊位116个。
2.夜间准停路段20条,约可临时停放486辆车。
(1)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调整为夜间准停路段19条,约可临时停放376辆车。
(2)规划新增为夜间准停路段12条,约可临时停放307辆车。
3。整体撤销路段18条,泊位3O7个。
4。101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设置111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5.设置26条临停快走路段,约可临时停放97辆车。
6.除整体撤销路段以外,121条路段中,有28条重点区域路段、93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7.在7条路段试点设置部分充电桩泊位。
(二 )海珠区
1.全天准停泊位路段37条,泊位1521个。
(1)现状保留全天准停泊位路段34条,泊位1396个。其中泊位不变路段9条,泊位405个;泊位减少路段18条,泊位534个;泊位增加路段7条,泊位457个。
(2)规划新增为全天准停泊位路段3条,泊位125个。
2.夜间准停路段13条,约可临时停放815辆车。
(1)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调整为夜间准停路段9条,约可临时停放163辆车。
(2)规划新增为夜间准停路段4条,约可临时停放652辆车。
3。整体撤销路段7条,泊位176个。
4。在37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设置46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5。设置8个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40辆车。
6.除整体撤销路段以外,50条路段中,有8条重点区域路段、42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7.在6条路段试点设置部分充电桩泊位。
(三 )荔湾区
1.全天准停泊位路段19条,泊位535个。
(1)现状保留全天准停泊位路段17条,泊位511个。其中泊位不变路段2条,泊位26个;泊位减少路段10条,泊位271个;泊位增加路段5条,泊位214个。
(2)规划新增为全天准停泊位路段2条,泊位24个。
2.夜间准停路段15条,约可临时停放240辆车。
(1)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调整为夜间准停路段11条,约可临时停放182辆车;
(2)规划新增为夜间准停路段4条,约可临时停放58辆车。
3.整体撤销路段4条,泊位53个。
4.在19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设置23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5.设置8个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31辆车。
6.除整体撤销路段以外34条路段中,有10条重点区域路段、24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7.未试点设置充电桩泊位。
(四)天河区
1.未规划设置全天准停泊位路段。
2.夜间准停路段15条,约可临时停放470辆车。
(1)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调整为夜间准停路段6条,约可临时停放201辆车。
(2)规划新增为夜间准停路段9条,约可临时停放269辆车。
3.整体撤销路段2条,泊位35个。
4.未设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5.设置2个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9辆车。
6.除整体撤销路段以外,15条路段中,有4条重点区域路段、11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7.未试点设置充电桩泊位。
(五 )白云区
1.全天准停泊位路段1条,泊位21个,为现状保留全天准停泊位减少路段。
2.夜间准停路段2条,约可临时停放184辆车,均为规划新增夜间准停路段。
3.整体撤销路段3条,泊位42个。
4.在1条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设置1个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5.设置2个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13辆车。
6.除整体撤销路段以外,3条路段中,有1条重点区域路段、2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7.在1条路段试点设置部分充电桩泊位。
(六 )黄埔区
1.未规划设置全天准停泊位路段。
2.夜间准停路段3条,约可临时停放83辆车,均为全天准停泊位路段调整为夜间准停路段。
3.整体撤销全天准停泊位路段2条,泊位65个。
4.未设置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泊位。
5.设置临停快走区域,约可临时停放3辆车。
6.除整体撤销路段以外,3条路段中,有1条重点区域路段、2条非重点区域路段。
7.未试点设置充电桩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