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动车临时标识申请细则什么时候出台?预计10月中下旬出台
【导语】:如果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只能申请电动车临时标识,目前,公安交管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过渡期管理及临时标识发放的具体办法。北京电动车临时标识申请细则什么时候出台?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设定了电动自行车过渡期政策。规定本条例实施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交管部门申请登记。在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发放行驶证、号牌;不在产品目录内的,发放临时标识。对发放临时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悬挂临时标识后方可上路行驶,并遵守非机动车的通行规则;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北京电动车临时标识申请细则什么时候出台?
预计2018年10月中下旬出台。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目前,公安交管部门正在抓紧研究制定过渡期管理及临时标识发放的具体办法,并将按规定予以公布。需要领取临时标识的,自2018年11月1日起,可按照规定申请并到指定地点领取临时标识。
北京电动车上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即身份证或外省市在京人员的暂住证;
2、电动自行车的销售发票,其中购买人姓名需与申请人身份信息一致;
3、电动自行车的合格证原件。
除此之外,申请办理当天还需要现场交验所申请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在产品目录内且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交管部门当场登记并免费发放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
有以下情况的,电动车只能办理临时标识:
1、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不在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中;
2、合格证或发票遗失,实在无法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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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对于不符合国标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将可在线申请临时标识。此外,北京交警APP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即将上线,不符合国标的过渡期电动自行车将可在线申请临时标识。
点击查看:北京过渡期电动自行车申请临时标识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