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电动自行车被禁行不能开了吗?
时间:2018-11-02 10:12:16
作者:沈阳本地宝
近日,沈阳市公安局、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明确从2019年4月16日起,禁止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在沈阳的城区道路上行驶。
也就是说,从2019年4月16日起,未注册的电动自行车就不能开了,注册过的电动自行车还能开。
拓展阅读:
一、禁行区域
是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按照非机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免费发放牌证。
二、注册条件
进行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需要满足《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要求:
1、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
2、电助动行驶时,车速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3、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4、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等。
推荐阅读:
沈阳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相关问题汇总
电动自行车未注册登记明年将在沈阳城区禁行
注:本站部分文章收集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修改、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