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长沙县最新限制货运车辆区域地图 周边有哪些景点、地铁站、公交站线路?(图文)
2018年12月,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布城区部分区域及路段限制货运车辆通行通告,具体禁货区域、禁行时间、禁行车辆均有调整,同时增设32处电子警察,对闯禁货车进行抓拍。
2019年长沙县最新限货地图
长沙县划出禁货区域
一、禁行车辆:
禁止载货汽车(含三轮汽车、低速货车,下同)、轮式自行机械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在以下路段及区域的道路(含桥梁、隧道,下同)上通行。
二、禁行时间、路段:
●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在以下区域内的道路上通行:滨湖路、黄兴大道、开元路、东四路、北斗路、东二路、南山路、星沙大道、向阳路、天华路、漓湘中路、申湘路、腾辉路、开元路、东升路、明月路围合区域(均不含边界道路)。
●每日7时至22时,禁止在以下路段上通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货运车辆):开元路的板仓路至天华路路段、天华路的望仙路至开元路路段、望仙路的板仓路至天华路路段、板仓路的望仙路至开元路路段、开元路的星沙大道至东升路路段、板仓路的南山路至明月路路段、天华路的南山路至明月路路段。
● 每日7时至9时、17时至19时两个交通高峰时段,禁止所有货运车辆(含已办理通行证货运车辆)在禁货区域内通行。
三、处罚规定:
货运车辆驾驶人应严格按照货运车辆限行规定通行(货运车辆类型的界定以行驶证为准)。对于货运车辆闯禁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对于运输城市生产、生活急需用品的车辆,可以到长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秩序股办理通行证(提示:办理通行证需提交书面申请报告,由所属街道签署意见后再呈报长沙县交警大队秩序股办理),办理完成后可持证在核定时间、线路行驶。
四、通告施行时间:
本通告自2019年1月1日零时起施行,本通告生效后,以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货区域增设32处电子警察抓拍
抓拍设备正在调试阶段,拟于2019年2月1日正式抓拍,此前闯禁车辆将短信提示,予以教育、警告,2019年2月1日后将按记3分罚款100元严格执行。
开元路与东四路东往西、开元路与东四路南往北、开元路与东五路南往北、开元路与东七路南往北、特立路与东七路东往西、特立路与东七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六路北住南、特立路与东五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四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三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二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一路北往南、特立路与星沙大道北往南、天华路与明月路北住南、板仓路与明月路北往南、特立路与东升路北往南、开元路与板仓路西往东、三一路与板仓路西往东、望仙路与东七路东往西、板仓路与特立路西往东、向阳路与东升路南往北、向阳路与桂花路南往北、向阳路与寿昌路南往北、漓湘路与板仓路南住北、向阳路与天华路东往西、向阳路与天华路南往北、南山路与星沙大道东往西、北斗路与星沙大道东往西、北斗路与星沙大道南往北、北斗路与东一路南往北、北斗路与东二路南住北、凉塘路与东四路东往西。
(电子警察抓拍未投入使用之前,继续采取上路查处等措施,严格依法处罚,敬请广大货车驾驶人自觉遵守。)
绕行参考线路
1、由东往西的过境车辆:
(1)开元东路→长龙收费站→高速
(2)经开元东路→黄兴大道→松雅湖收费站→高速
(3)经黄兴大道→漓湘路→汽配路→长沙收费站→高速
2、由西往东的过境车辆:
(1)经开元西路→锦绣路→汽配路→漓湘路→过境
(2)三一大道→汽配路→漓湘路→过境
3、由南往北的过境车辆:
(1)经星沙大道→漓湘路→黄兴大道→过境
(2)经万家丽路→物流大道→107国道→过境
(3)经万家丽路→万家丽互通→高速
4、由北往南的过境车辆:
(1)107国道→物流大道→万家丽路→过境
(2)107国道→物流大道→万家丽北路→万家丽互通→万家丽收费站→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