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京通州电动车上牌地点地址一览(15个超标电动车临牌发放点)
【导语】:2019年5月1日起全市不再办理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5月起无牌上路扣车罚千元。
这段时间,通州15个“超标”电动车“临牌”发放点,均出现不同程度市民扎堆上牌现象。
截至目前,通州共有近12万辆提交电动自行车过渡期临时标识审核申请的电动车主,领到了“临牌”。
通州共设置有15处临时标识核发站点分别是↓↓
通州交通支队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核发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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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街道 |
如意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侧 |
玉桥街道 |
运河西大街137号院,通州供销合作总社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 |
北苑街道 |
后南仓小区19号楼对面平房安监科 |
中仓街道 |
中仓路10号(中仓街道综合服务大厅) |
梨园镇 |
云景东路108号楼梨园镇中心幼儿园东50米,梨园城管院内(梨园镇交通安全委员会) |
永顺镇 |
潞苑五街永顺镇综合管理中心 |
潞城镇 |
潞城镇侉店村临6号(甘棠派出所院内潞城镇交通安全委员会) |
宋庄镇 |
宋庄镇徐疃路宋庄环卫所西院 |
张家湾镇 |
张家湾镇开发区梧桐路3号中恒集团南50米,消防站院内(张家湾镇交通安全委员会) |
漷县镇 |
漷县镇漷兴大街3号漷县镇政府一层综治服务大厅 |
马驹桥镇 |
马驹桥镇兴华中街1号玉林烤鸭店西侧治安巡防大队北门1楼(原农商银行) |
西集镇 |
西集镇西集政府路28号西(原西集镇老政府院内) |
台湖镇 |
台湖镇政府大街16号 |
永乐店镇 |
永乐店镇永乐大街31号(工会院内) |
于家务乡 |
于家务南街231号院综合服务大厅(西马坊村北) |
5月1日起停办临时标识申领
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北京市辖区电动自行车上路,应当依法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北京交管部门将于5月1日起,不再办理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申领。
为应对上牌高峰,更好地服务市民,通州交通支队及时采取了上门服务、延长工作时间、增加人员等多种措施。
从2018年11月1日起,《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条例》要求,对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制度。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经登记上牌方可上道路行驶。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须申领临时标识,并设置3年过渡期(自2018年11月1日开始,至2021年10月31日截止),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为配合《条例》实施,市交管局发布《北京市电动自行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办法》。根据要求,目录外的电动自行车的所有人应当在2018年11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临时标识。
需要注意的是
从2019年5月1日起,交管部门将停止为在目录外的“超标车”发放临时标识。
从5月1日起,在目录内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上路,交警将处以20元罚款。
对于目录外的“超标车”未申领临时标识的电动车上路,交警将对车辆予以暂扣并处以1000元罚款。
如果是申领了临时标识的电动车,但未按规定悬挂的,将处以20元罚款。
另外,5月1日后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的将依法予以收缴,并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