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19珠三角内在用国五车互迁优惠政策一览
此前,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张治明在发布会上透露,7月1日起全省实施国六标准,其中国五车在珠三角区域内互迁问题,广州将按照省里的要求来执行。
7月1日起全省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在用国五轻型车4年内可在珠三角内互迁
28日晚,广东省政府网站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从2019年7月1日起,在我省销售、注册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的轻型汽车,应当符合国六排放标准要求。不过,《通告》给国五标准车辆上牌设立了三个月过渡期,并首次明确国五标准二手车未来4年内在珠三角区域内可互迁,即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
新政策实行后,预计半年可减少蒸发类碳氢化合物(HC)排放约2万吨。
国五二手车珠三角内可互迁
除了给国五新车上牌留足过渡期,《通告》也对二手车给出了意见,首度明确提出在2023年6月30日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内在用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可以互迁。
“允许国五标准二手车在珠三角互迁,并设立4年期限,稳定了二手车市的人心,市场价格不会再起起伏伏,政策很暖心。”广骏二手车负责人唐暖康表示,之前由于具体政策不明确,“国五”二手车价格浮动较大,市场观望气氛比较浓。
《通告》还要求,汽车销售企业应当组织安排好销售计划,在经营场所明示本通告有关内容,履行向购车者告知本通告有关规定的义务,并在与购车者签订购销合同时予以书面提示。如不符合本通告要求的轻型汽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不予办理登记手续。
轻型汽车国六标准与国五标准相比,氮氧化物(NOx)下降42%,颗粒物(PM)下降33%,蒸发排放限值下降65%,总碳氢化合物(THC)和非甲烷碳氢化合物(NMHC)分别下降50%。我省从2019年7月1日起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半年预计可减少蒸发类碳氢化合物(HC)排放约2万吨;到2030年,单年蒸发排放的减排效益预计能够达到34万吨以上,对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有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