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6种地方停车罚1000 附违停处罚规定
时间:2016-02-18 10:23:31
作者:网络投稿
网友“风e信子”表示,这是宝安区流塘村榕树路,著名的交通黑点。还有宝民二路和建安二路流塘村段,违停现场堪称深圳奇观!
图中黑色小车任性地停在了空旷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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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违停处罚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对我市道路上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放,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以下简称“违法停车”)实施分档处罚,现将具体执行标准通告如下:
一、在下列道路、路段违法停车的,处500元罚款。
(一)立交、高架桥上(含匝道),同方向只有一条车道的路段;
(二)公安交警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设置繁忙路段标识,具体繁忙路段详见附件)、施划有道路临时停车收费泊位的路段。
二、在下列路段、部位违法停车的,处1000元罚款。
(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布交通管制措施,明确不得停放、临时停车的路段;
(二)小区、单位出入口,人行道、人行横道、黄方格、公共汽车站点。
三、因违法停车引发交通事故或道路交通拥堵的,处2000元罚款。
四、除上述一、二、三所列情形外,在其它道路、路段违法停车的,处200元罚款。
五、同时符合两种及以上情形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处罚。
六、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交警部门可以将其依法拖移至指定地点停放。
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违法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通警察可以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施取证。
本通告有效期自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小编:目前最新通告还未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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