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州新能源车新购补贴1万怎么领取?
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在使用环节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那么广州新能源车补贴1万怎么领取?
一、补贴对象
在我市购买符合本指引车辆要求的新车、并于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我市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时间以《机动车登记证书》为准)的个人消费者。
二、补贴标准
在充电、停车、通行等使用环节给予每车1万元综合性补贴。
三、车辆要求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所列的新能源乘用车,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明确标注的进口新能源乘用车。
2.在广州市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申领信息登记系统登记。
3.新能源汽车技术要求:
- (1)在专属电动汽车平台开发生产,相关核心零部件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
- (2)轿车纯电续航≥400km, 电耗≤13.8kWh/100km; 多用途乘用车纯电续航>500km,电耗≤17.5kWh/100km.
- (3)新能源乘用车40°C直流充电时间变化率≤20%,动力蓄电池系统50°C运行前后容量变化率≤3%。
满足上述条件的车辆以取得《广州市新能源汽车综合性补贴车辆信息确认凭证》( 样式见附件1,以下简称《车辆信息确认凭证》)为准。《车辆信息确认凭证》实行一车一证,由车辆生产企业在办理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申领信息登记时一并申请办理,登记机构(国家智能汽车零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开泰大道天泰一路3号,电话: 020-32293694,网址: www.cvc.org.cn) 对符合要求的车辆出具《车辆信息确认凭证》,消费者可在购买车辆时向汽车销售门店索取。国家智能汽车零部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定期公布已获取《车辆信息确认凭证》的企业和车辆信息。
四、申请材料
- (一)有效身份证件;
-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 (四)车辆信息确认凭证;
- (五)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综合性补贴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 (六)银行活期账户储蓄卡或存折;
- (七)如委托代办的,应提供申请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以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 (八)如申请人为持有效护照的外籍人士,则需提供护照公证翻译本;
- (九)如同一个人同时申请2台或以上的,需提供《车辆信息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通过U盘现场拷贝)。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其中材料(四)原件由办理窗口收回存档。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在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 https://jtzl.gzjt.gov.cn/)下载《申请表》(一式两份),按要求完整填报。
(二)申请人拨打96900 电话预约后,按时携带上述申请材料(本工作指引第四条所列申请材料)前往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的业务窗口提出申请。
(三)市交通运输局下属的中小客车指标调控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现场核验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资料不全或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退回并说明原因,提示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申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受理其申请并将《申请表》其中一份交申请人留存。审核通过后,发放综合性补贴至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号。
六、其他事项
- (一)申请人应在2021年1月20日(含)前提出综合性补贴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申领综合性补贴资格。
- (二)申请人须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不能提供完整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申请、骗取补贴的,依法追究责任。
- (三)每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只可申领一次综合性补贴。申请人应为车辆所有人本人,申请人与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银行活期账户储蓄卡或存折所有人必须属于同一人。
- (四)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应与车辆所有人姓名等信息一致,且仅限活期账户储蓄卡或存折。建议申请人提供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或存折,便于缩短补贴到账时间;如提供其他银行账户信息的,则须一并提供开户银行的支行信息及“跨行行号”,具体信息请致电相应的银行客服专线或直接前往该行查询。
- (五)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和外国人居留证等在有效期内使用的证件。
- (六)因提车、上牌需要一定时间,申请人应在购车时与汽车经销商确认预计完成注册登记时间是否在2020年12月31日前,避免逾期上牌导致无法享受补贴。
- (七)车辆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要正确宣传我市补贴政策,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要积极提供《车辆信息确认凭证》。对提供虚假信息、误导个人消费者购买不符合要求新能源汽车的,将取消在我市新能源汽车信息系统的登记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七、收费标准
个人消费者办理该项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八、业务办理窗口
九、业务咨询
本指引中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车辆要求等,由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20-83123641; 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20-9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