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从2023年起全市24小时禁止老旧机动车上路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对老旧机动车实施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拟在全市范围内禁止老旧机动车通行,该禁令将分三阶段实施。《征求意见稿》所指的老旧机动车是指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除特别注明外,上述车辆均含本市籍和外市籍机动车。
第一阶段: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广州环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含合围区域内高速公路,不含佛山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登记的国Ⅲ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车通行。
第二阶段: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广州环城高速公路合围区域内(含合围区域内高速公路,不含佛山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Ⅰ、国Ⅱ排放标准的汽油车,以及2006年9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注册登记的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通行。
第三阶段: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市行政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老旧机动车通行。
行经广州以下范围以外的高速公路,且不行经本市行政区域其他道路的过境车辆,不受本通告禁止通行规定的限制:
北面:G15沈海高速(原北二环高速公路,龙山立交至太和立交段,不含)、G4京港澳高速公路(原北二环高速公路太和立交至火村立交段,不含)
东面:G0425广澳高速公路(原东二环高速公路,火村立交至东涌立交段,不含)
南面:G1508广州绕城高速公路(原南二环高速公路,东涌立交至张松互通立交段,不含)
西面:G0421许广高速公路(龙山立交至广清立交段)、S81环城高速北环高速公路(广清立交至沙贝立交段)、S81环城高速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沙贝立交至东沙立交段)、S39东新高速公路(东沙立交至张松立交段)。
以上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含所指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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