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类型+禁用对象
时间:2021-11-30 09:59:12
作者:无锡本地宝
无锡市区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有关事项调整公告
实施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
一类禁用区:以苏州界以北、312国道以西、342省道以南、常州界以东、太湖以北合围的范围,其中不含S19环太湖高速;沪蓉高速、堰玉路、锡澄路、堰裕路、京沪高速、中惠大道合围的范围。
二类禁用区:一类禁用区外市区行政区域内其他全部区域。
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类型
一类禁用区内:禁止使用未达到国Ⅱ排放标准的所有非道路移动机械;
二类禁用区内:禁止使用未达到国Ⅱ排放标准的柴油工程机械、柴油叉车。禁用区内鼓励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民生保障、应急抢险等工程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禁用对象
本通告所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即用于非道路上的、自驱动或者具有双重功能,或者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者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机械类型: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铣刨机、摊铺机、工程搬运机械、推土机、桩工机械等)、农业机械(拖拉机、收割机等)、林业机械、渔业机械、叉车、雪犁装备、机场地勤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水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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