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1年12月拟调整摩托车禁行路段详情
深圳摩托车限行征求意见稿
新一期《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禁止摩托车在我市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已经发布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意见稿》拟允许摩托车申请备案通过后,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通过高速公路及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与高速连接的道路抵离或过境深圳市。
意见稿重点解读
1、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的道路,除107国道(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新桥立交)、坪山大道(东起惠深交界处,西至白石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2、大鹏新区内的道路,除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南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坪葵路、盐葵路以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0时至24时禁止摩托车行驶。
4、深汕特别合作区内所有道路允许摩托车行驶。
5、《意见稿》提出,以下高速公路及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明区内与其连接的道路,因抵离或过境我市需要,在向交警部门申请备案通过后,可在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8时至18时一次性往返通行:
G4广深高速(北起莞深交界处,南至同乐收费站)、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北起龙大高速,南至机荷高速)、 S31龙大高速、 G94梅观高速、 S29清平高速(北起深圳外环高速,南至神龙收费站)、G25盐排高速(北起武深高速,南至横岗收费站)、G0422武深高速、G15深汕高速、 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不含广深高速至广深沿江高速路段)。
6、不限行摩托车
对于在我市从事公共设施抢修、警用巡逻所使用的摩托车、经市残联备案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以及按照有关规定注册登记,纳入特种行业备案管理的,不受上述禁止行驶措施限制。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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