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闻 | 高铁火车 | 航班动态 | 公交新闻 | 公路客运 | 竞价摇号 | 驾照学车 | 车管新闻 | 生活资讯 | 深圳免费 | 手机版
首页 >> 车管资讯 >> 正文

北京停车费欠费最新处罚标准(2021年12月最新公布)

时间:2021-12-23 10:41:50 作者:北京本地宝

  ?北京停车费欠费处罚标准

  ●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在同一行政区累计欠费金额300元(含)以下的,处100元罚款;

  ●累计欠费金额300元以上500元(含)以下的,处300元罚款;

  ●累计欠费金额500元以上800元(含)以下的,处500元罚款;

  ●累计欠费金额800元以上的,处800元罚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和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对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在同一行政区累计欠费金额在50元及以下的轻微违法行为,补缴欠费后不予行政处罚

  ?谁是道路停车费的缴费主体?

  答:停车人(车辆所有人或驾驶人)是缴费主体。

  ?道路停车费缴费期限是多长?

  答:停车人在道路停车位停车,应当在驶离车位后30日内足额缴纳道路停车费;如逾期未缴,须于补缴期内完成补缴,即缴费期满后45天内补缴欠费。若停车人逾补缴期仍未补缴欠费,将由区停车管理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例如:停车人在2022年1月1日停车并驶离停车位,按照规定有30日的缴费期,即2022年1月2日至1月31日。如逾期未缴,则应该在45天补缴期内完成补缴,即2月1日至3月17日内完成补缴。

注:本站部分文章收集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修改、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