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严查不系安全带 哪些人哪条路是重点对象?
对象:重点车辆,如校车、营运客车、货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等,驾乘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处罚:驾驶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警告或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4、其他道路查处+警告
对象:所有车辆的驾驶人、副驾驶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处罚:驾驶人处警告或200元罚款;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警告或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特殊情况
1、孕妇和抱婴乘客:
孕妇乘车更要注意安全,系上安全带绝对是对自己和BB的负责。孕妇系安全带时,系在腹部以下,不要横在腹部中间,因为急刹车时安全带收紧对胎儿的安全极为不利。对于确实孕妇或抱婴乘客无法系安全带的情况,交警在路面查处中会已人性化执法,警告放行。
同时,对于4岁以下儿童应乘坐儿童座椅,12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前排,需系好安全带。
2、安全带缺损无法使用:
安全带属于机动车安全设施,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交警在执法中对驾驶安全带缺损的车辆上路行驶认定为“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对驾驶人处100元罚款。
3、校车使用安全带的管理
校车作为重点车,交警在安全带整治中将重点加强管理,对于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的校车,处罚如下:
乘坐校车的学生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处200元罚款。
校车不按规定安装安全带的: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校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5000元罚款。
4、大巴车安全带
另外,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公交车系安全带的问题,由于目前大部分公交车都是在普通道路上行驶,大部分公交车都设立了乘客站立区,且未设立安全带,所以,在此情况下交警不会进行查处!
但是,对于一些上高速及城市快速路行驶的公交车设计均为座位式,且配有安全带,因此必须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