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冲绿灯认定标准公布 9月15日起正式处罚 处罚标准是什么
时间:2016-08-30 10:37:59
作者:网络投稿
3.左转、直行、右转方向交通阻塞的,各车道内车辆均不得进入路口,违规进入的,认定为“冲绿灯”。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对多辆车同时强行进入路口的,均认定为“冲绿灯”。
因服从交通警察(或交通督导员协助)指挥,驾驶车辆进入路口的,不认定为“冲绿灯”。
深圳冲绿灯查处时间
(一)宣传过渡期(第一周)
深圳交警计划于9月1日起启动“冲绿灯”查处工作,其中暂定第一周为宣传过渡期,对车辆“冲绿灯”违法进行宣传教育。
2016年9月1日至9月7日为第一周,对冲绿灯行为进行宣传教育。
(二)警告期(第二周)
第二周,执法交警对车辆“冲绿灯”违法行为采取现场口头警告的方式,不处罚。
2016年9月8日-9月14日为第二周,对冲绿灯行为口头警告。
(三)正式处罚(第三周)
第三周,交警在全市道路全面启动“冲绿灯”查处工作,对所有车辆在遇前方交叉路口交通阻塞时进入路口的,一律依法予以查处。
2016年9月15日起,对冲绿灯行为正式执行处罚。
深圳冲绿灯查处方式
启动查处后,交警将采取以下措施开展“冲绿灯”查处。
一是加强警力路面查处。
交警将加大警力投入,组织路面执勤民警、高峰值守警力、铁骑巡查警力等全部警力,“千警上路”,全面加强路面管控力度,对路口“冲绿灯”违法进行集中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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