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启动试点平行进口汽车 符合企业可申请业务
时间:2015-11-02 11:07:11
作者:网络投稿
根据前海管理局官网发布10月30日发布的最新通知,平行进口汽车前海试点已经启动。符合条件的汽车经销企业可申请相关业务。
《市经贸信息委、前海管理局、深圳海关、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关于深圳市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10月30日在前海管理局官网发布。符合一定条件可向相关部门申请开展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业务。
根据《通知》要求,申报平行进口汽车试点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注册于前海合作区,注册资本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具备汽车进出口贸易资质,在深圳市拥有汽车销售展示和仓储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
企业主要股东须为注册于深圳市,在试点企业持股比例不低于50%,并具有在本市从事汽车贸易工作五年以上经验,信誉良好,在市经贸信息、市场监管、税务、检验检疫、海关等监管部门无不良行为记录,近两年年均汽车销售额不低于9亿元人民币的汽车经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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