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州车牌摇号社保条件年限最新要求解答
时间:2018-05-30 09:49:15
作者:广州本地宝
关于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对非本市户籍居民连续两年缴纳基本医保年限的释疑
为了和我市现行职工社会医保政策的有关规定充分衔接,保证居民进一步明晰相关政策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广州市中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中对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在本市连续两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的年限要求解释为涵盖以下条件之一:
(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现行医保政策规定年限的;
(二)单位所在地在广州、在广州工作(含退休)且享受公费医疗(含省直及本市市直、各区)连续满两年以上的;
(三)享受上述公费医疗及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年限连续满两年以上的。
上述居民申请增量指标的其他要求不变,具体有关申请业务办理须知详见附件,并可拨打热线“96900”咨询。
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穗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年以上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
2.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名下中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3.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4.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中小客车指标或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5.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港澳居民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其中需符合以下规定:
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有效居住登记证明。办理此证明是由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并由辖区派出所加盖公章(详情可拨打96900转0转2客服专线咨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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