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第三期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竞买规则 9月26日开始竞价
【导语】:2018年第三期涉案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工作9月10日启动,将在9月26日开始竞价。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竞买规则如下。
2018年第三期涉案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工作9月10日启动,共有57辆小客车(带指标)将被处置。报名时间为9月10日10:00至9月20日15:00,将在9月26日开始竞价。
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竞买规则:
1、本次京牌小客车司法处置继续采用“设定最高限价的竞价模式”,以车辆评估价为起拍价进行处置,同时规定车辆最高限价为车辆评估价的150%。买受人为在限价范围内出价最高者。
2、多人报出最高限价时,参与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累计摇号次数最多的竞买人成为最终买受人;
3、多名竞买人累计摇号次数相同,则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注册时间最早的竞买人为最终买受人。
司法处置设有最高限价。网络竞价包括报价期和最高限价报价期。
报价期为八小时(延时的除外),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报价期结束前的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报价期内如未有竞买人报出最高限价,网络竞价将不进入最高限价报价期,最高报价人成为买受人(最高报价须达到保留价)。
报价期内如有竞买人报出最高限价,报价期剩余时间内处置平台只接受最高限价报价且不再延时。
报价期结束后,自动进入最高限价报价期。
最高限价报价期时间为二小时,报价期内未报出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可以报出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报价期结束后,如有一名竞买人报出最高限价,则该竞买人成为买受人。
如多名竞买人报出最高限价,则在报出最高限价的竞买人中采取如下方式确定买受人:首先比较竞买人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中累积的摇号次数,累计次数最多的竞买人为一人则该竞买人成为买受人;累计摇号次数最多的竞买人为多人的,则比较其在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时间,以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