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2020年1月车牌竞价数量、时间、详细流程
【1月个人可竞车牌3634个】本月份车牌竞价将于1月31日举行。数据显示,本月拟配置中小客车增量指标共10871个。其中,以摇号方式配置普通车个人指标4500个,以竞价方式配置普通车增量个人指标3634个。
2020年1月广州车牌竞价流程图
一、竞价数量
以竞价方式向单位和个人配置普通车增量指标4231个,其中单位指标597个(含2019年12月未配置成功的197个单位竞价指标纳入本月配置)、个人指标3634个(含2019年12月未配置成功的34个个人竞价指标纳入本月配置)。
二、竞价时间
2020年1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5:00,连续竞价6个小时。单位和个人在同一时间分别竞价。
》》广州车牌竞价日历图(每月更新)
三、竞价方式
竞价采用网上报价方式进行,报价不统一安排场所,竞买人凭经指标管理机构资格审核确认的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资格激活后,自行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报价。
四、竞买人资格
已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手续的竞买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参与竞价:
(一)在办理增量指标申请登记时,已选择以竞价方式取得指标;
(二)已按照规定缴付竞价保证金;
(三)经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审核合格,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一)”中说的申请,是指在网上或者车管所申请参与车牌增量指标竞价,申请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增量指标(申请过程选择竞价方式获取车牌指标的,即可参与竞价):
广州车牌竞价申请条件具体规定(个人):
第十六条 个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需全部满足):
(一)住所地在本市(以下满足任意一项):
- 1、本市户籍人员;
- 2、驻穗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
- 3、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近3年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满24个月,且上一个月有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 4、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缴费达到规定年限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 5、持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申报有效居住登记,按规定不需缴纳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 6、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经市高层次人才工作管理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
- 7、持本市有效人才绿卡的人员;
- 8、经本市认定为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人才;
- 9、持有效身份证明,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2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港澳台居民、华侨;
- 10、持有效身份证明,在本市办理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并有近2年有效的临时住宿登记信息的外国人。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增量指标时,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缴费时限计算至指标管理机构公布审核结果的前一个月,外地转入医保时限不纳入累计时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时限。
(二)持有有效身份证明和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中小客车,或者名下本市中小客车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均登记为“注销”或“被盗抢”状态;
(四)名下没有持有有效的本市中小客车指标;
(五)不具备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六)2年内没有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
广州车牌竞价申请条件具体规定(单位):
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持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者持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纳税状态正常,上一年度(注册登记不满1年的,自注册登记当月至指标申请前一个月)向本市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税款共计1万元以上;
(二)持有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登记证(照)或者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三)向本市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企业,其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表中上一年度在本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或者在商业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超过3亿元,并已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申报;
(四)向本市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规定的当年新注册登记企业,在本市新开工5000万元以上工业和信息化投资项目或者新开工3亿元以上商业投资项目,且已完成投资合同签订、项目手续完备,并经指标管理机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或商务部门核实。
五、竞价入围价格、成交价格确定
买受人的报价为其竞得增量指标的成交价。
竞价时间截止,本所将按照成交原则计算出竞价成交结果,并通过竞价系统公布最低成交价、平均成交价、最低成交价的报价人数、最低成交价的成交人数及竞价系统服务器记录的最后一名买受人的报价时间。
竞价活动的时间、竞买人的报价和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记录为准。
六、竞价保证金的缴付
1.竞买人可选择在线或非在线两种支付形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1)在线支付形式
竞买人采取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的,应通过广州市中小客车指标调控竞价系统(下称竞价系统),进入“缴付竞价保证金”页面进行缴付(详见《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系统在线缴付竞价保证金操作指南》)。
(2)非在线支付形式
竞买人采取非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现金缴付三种方式缴付,其中竞买人为个人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现金缴付三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竞买人为单位的,可选择银行柜台转账、网上银行转账两种之一的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竞买人不得采用上述方式以外的其他非在线支付形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如果竞买人未按规定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将会造成竞价保证金无法退还竞价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采取非在线支付形式的竞买人应按规定,以竞买人名义向本所下列资金结算监管账户一次性缴付竞价保证金:
户 名:广州产权交易所
账 号:645759157756
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珠江支行
3.非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要求
(1)通过银行柜台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银行进账单或汇款凭证的备注/用途/附言栏中准确填写办理增量指标竞价申请登记时所取得的申请编码(以下简称申请编码)。
(2)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的,在缴款时须在网上银行支付界面的备注/用途/银行附言栏中准确填写申请编码。
(3)通过现金缴付的,应在中国银行指定机构(具体营业网点见附件)办理,在缴款时须在现金存款凭证的备注栏中准确填写申请编码。同时,竞买人应在中国银行开立退款账户或提供其他银行的退款账户。如竞买人提供其他银行退款账户的,还应准确填写《广州市中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保证金现金缴款申请》(可在竞价系统打印),并载明以下信息:竞买人名称、申请编码、退款账户开户银行名称、退款账号、手机号码。
4. 非在线支付竞价保证金注意事项
(1)竞买人应填写并提示竞价保证金汇出银行将其填写的备注信息准确、完备地发送至本所上述资金结算监管账户。若因竞买人未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而导致其无法参与竞价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买人应妥善保管竞价保证金缴款凭证,该凭证将作为查询及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之一。
(3)竞买人采用跨行、异地缴付竞价保证金的,缴款所需支付的手续费用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中国银行指定办理点
七、资格激活
符合资格的竞买人凭已确认为有效编码的申请编码及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进行竞价资格激活,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竞价系统进行报价。报价时间截止后,竞买人可通过有效编码登录竞价系统查看成交结果。
八、竞价保证金的退还
1.已缴付竞价保证金但未通过指标管理机构竞价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通过指标管理机构竞价资格审查,但在竞价中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竞买人,本所于当期竞价活动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退还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2.若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则其缴付的竞价保证金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买受人已按照本《竞价指引》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本所于成交价款结清截止日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具体时间以每期增量指标竞价公告为准)退还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时间以款项划出时间为准。
(2)买受人未按照本《竞价指引》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放弃增量指标,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所按照有关规定将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划入财政专户。
3.竞价保证金利息的计算办法: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已缴付竞价保证金但未通过指标管理机构竞价资格审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通过指标管理机构竞价资格审查,但在竞价中未被确认为买受人的竞买人,
计息天数从结算银行竞价保证金到账日至竞价日;买受人已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计息天数从结算银行竞价保证金到账日至结清成交价款截止日。
4.竞买人以在线支付形式缴付竞价保证金的,其竞价保证金本金按原支付渠道退回,利息退还至竞买人填写的利息退还银行账户。竞买人以非在线支付形式缴付竞价保证金的,按以下方式退回:竞买人以银行柜台转账或网上银行转账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的,其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回原划款账户;竞买人以现金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的,其竞价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其提供的银行账户。
5.若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应当退还的竞价保证金本金、利息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系统中的竞价保证金退款不成功名单公告中查询相关情况,并按照该公告的指引办理竞价保证金本金、利息退还手续。
6.竞价保证金本金、利息退还竞买人原划款账户所需的手续费用无须竞买人承担。
九、成交价款的缴清
1.买受人自竞价成交后的第1个工作日起可通过竞价系统打印《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买受人凭《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在竞价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财政局指定的23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非税收入代收银行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在广州地区的营业网点,一次性将全部成交价款直接缴付至广州市财政专户。
2.买受人应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23家非税收入代收银行营业网点的营业时间内结清成交价款。买受人不得采用网上银行和异地划款的方式结清成交价款。若买受人采用支票方式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应到开户银行办理划款手续。如果因买受人跨行缴款造成成交价款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到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如果买受人不按本条第(四)款第1项和第2项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视为其放弃增量指标,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买受人按规定结清成交价款的,由代收银行向其开具《广东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十、指标证明文件的获取
已结清成交价款的买受人,可在指标管理机构指定的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或者到指定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十一、咨询电话:9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