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深圳电动租赁汽车?深圳企业申请电动汽车租赁摇号指标的通知
根据市政府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关工作部署,决定从我市2015年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中划出2000个专项用于分时汽车租赁,采取邀请意向企业竞争性谈判方式配置。现就公开征集经营意向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本次招标2000辆分时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偿使用且专用于分时汽车租赁,分4个标的,每个标的为500个指标,不得转包分包,不得使用该批次车辆从事其他汽车租赁业务。
二、意向经营企业资格
(一)在深圳市登记注册,且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汽车租赁”。
(二)本公告发布之日前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具体要求
(一)投放车辆的车型为列入国家工信部相关目录的新能源小汽车,全部车辆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牌。
(二)运营场地面积7500平方米以上(须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以自有或租赁场地相关证明文件落实到位),其中分布网点不少于50个。
(三)建立智能化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调度管理、自动计费系统、预约管理系统等);车辆安装符合主管部门规定的车载卫星导航定位设备并按要求接入政府监管平台。
(四)具备相应的充电设施和维保能力。
(五)意向企业确定为竞争性谈判对象后,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中标者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要求完成的,收回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提交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简介。
(三)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四)满足本公告第三条“具体要求”(一)至(五)项的承诺函。
有意向按照上述要求从事分时汽车租赁业务的企业,请于2015年10月15日(星期四)18:00时前将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后提交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客运交通管理局(地址:福田区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308室,联系人:谢先生,联系电话:83797169,13751063002),同时将相关资料电子文档发至kyglj@sztb.gov.cn,逾期不再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