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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交不按规定停靠将罚1000

时间:2016-04-26 10:06:01 作者:网络投稿
  部分路段,公交仗“势”欺人爱爬头

  市民朱小姐于早上8时50分许,驾小车行驶至梅观转彩田路方向的交叉口,被一辆车牌为粤BCC375的公交车强行爬头。“是一辆313路公交车,他一直行驶在我有前车道,走到这个交叉口,突然强行变道去最左边。期间,我用喇叭滴了他两声,依然‘我行我素’,这不是仗着自己车大欺负人嘛!”

  朱小姐称,“我每天都会经过该路段,在这个点公交爬头已不是个例了,好像变成了一种惯性,不止时313路存在,其他线路的公车也喜欢在这爬头,希望交警这次整治行动,能扭转局面。”

  同步保障“公交优先”,查处占用公交车道86宗

  严查公交违法同时,深圳交警同步开展“公交优先”整治,利用安装在道路沿线的高清电子警察、车牌识别系统等设备,对占用公交专用道的小型车辆进行抓拍。对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道、在公交车站违停等交通违法加强查处,确保维护公交车的依法优先通行。首日,深圳交警共查处占用公交车道86宗,其中,使用公交电警抓拍16宗。(附图)

公交注意!不按规定停靠将罚1000

  不按规定停靠将罚1000元

  深圳交警再次强调公交违法行为的处罚。其中,不在公交站范围内停车上下客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按照违停分档处罚标准罚款1000元。

  其次,公交车辆连续变道的,按照《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在机动车道内未按照规定车道行驶,或者变更车道时影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责令整改,处警告或200元罚款。

  驾驶公交车打电话的,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十一条第(七)项“手持使用电话、电子设备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300元、记2分的处罚。

  邀市民参与监督,举报将获奖金

  此次行动,深圳交警也力邀市民参与监督。市民可对公交车各类交通违法及占用公交车道行驶、违停等行为,通过“随手拍”的方式,@深圳交警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将依法予以奖励。

  此外,交警还将在各公交公司的稽查人员中,发展一批“交通安全信息员”。这些稽查人员可以在工作中,一边对公交车的营运秩序进行稽查,一边通过记录仪对占用公交车道的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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