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动自行车上牌哪些情形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时间:2018-11-01 10:31:38
作者:北京本地宝
【导语】:在北京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列入本市公布的《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北京电动自行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1、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
2、电动自行车未列入本市公布的《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
3、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无效的;
4、电动自行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车辆不符的;
5、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被涂改或者来历证明记载的所有人与身份证明不符的;
6、电动自行车被盗抢的;
7、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的。
北京电动自行车登记条件:
在本市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列入本市公布的《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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