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机动车辆报废标准+申请流程+申请条件、方式
当机动车使用到一定年限后,通常要求报废处理,那么,深圳机动车辆报废怎么申请呢?小编为你分享了深圳机动车辆报废的标准、流程及申请条件等等,详情点击查看本文。
深圳机动车辆报废最强指南(含标准+流程+申请方式)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2012年12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公布。2013年1月14日,商务部网站公布了该规定。《规定》共11条,明确根据机动车使用和安全技术、排放检验状况,国家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实施强制报废的,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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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各车型报废标准
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出租客运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二)租赁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三)小型和中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教练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四)公交客运汽车行驶40万千米;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营运载客汽车行驶80万千米;
(六)专用校车行驶 40万千米;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八)微型载货汽车行驶50万千米,中、轻型载货汽车行驶60万千米,重型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行驶70万千米,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行驶40万千米,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行驶30万千米;
(九)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行驶50万千米;
(十)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千米,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千米。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机动车报废标准一览表
车辆类型与用途 |
使用年限(年) |
行驶里程参考值(万千米) |
||||
汽车 | 载客 | 营运 | 出租客运 | 小、微型 | 8 | 60 |
中型 | 10 | 50 | ||||
大型 | 12 | 60 | ||||
租赁 | 15 | 60 | ||||
教练 | 小型 | 10 | 50 | |||
中型 | 12 | 50 | ||||
大型 | 15 | 60 | ||||
公交客运 | 13 | 40 | ||||
其他 | 小、微型 | 10 | 60 | |||
中型 | 15 | 50 | ||||
大型 | 15 | 80 | ||||
专用校车 | 15 | 40 | ||||
非营运 | 小、微型客车、大型轿车 | 无 | 60 | |||
中型客车 | 20 | 50 | ||||
大型客车 | 20 | 60 | ||||
载货 | 微型 | 12 | 50 | |||
中、轻型 | 15 | 60 | ||||
重型 | 15 | 70 | ||||
危险品运输 | 10 | 40 | ||||
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 9 | 无 | ||||
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 | 12 | 30 | ||||
专项作业 | 有载货功能 | 15 | 50 | |||
无载货功能 | 30 | 50 | ||||
挂车 | 半挂车 | 集装箱 | 20 | 无 | ||
危险运输品 | 10 | 无 | ||||
其他 | 15 | 无 | ||||
全挂车 | 10 | 无 | ||||
摩托车 | 正三轮 | 12 | 10 | |||
其他 | 13 | 12 | ||||
轮式专用机械车 | 无 | 50 |
办理条件
1、达到机动车规定使用年限的;
2、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3、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4、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