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拉链式通行规定 40个路段路口实施“拉链式”通行
时间:2015-10-13 10:31:00
作者:深圳地铁查询网
我市呼吁了多年的“拉链式”交替通行终于有了结果。昨天,市交警局宣布,在首批40个路口进行推广。11月2日起,违反规则不礼让交替的车辆,将被罚款300元。
昨日,深圳交警正式推出“拉链式”交替通行,此举有望提高相关路段通行效率10%至20%。深圳交警计划从昨日起,首批推出40个交通流量较大、高峰期易拥堵、符合交替通行条件的路口路段,配备清晰明了的标志、标牌、标线,安装视频抓拍设备。违犯交替通行规定的车辆将被罚款300元,如果出现事故,将要负全责。
抢道引发交通事故占总数四成
日常高峰期间平均通行车辆中,主动让行的车辆仅占5%;因抢道引发交通事故约占路口事故总数的40%,每宗事故影响通行时间平均达15分钟以上;如车辆主动交替通行,预计相关路段通行效率可提高10%至20%。
据介绍,交替通行是特定路口、路段兼顾安全与效率的最佳规则。提倡交替通行,一是能够减少事故,提高通行效率,有效规范车辆合流时的行车秩序;二是提升道路交通文明。
计划:40个路口路段先行试点
深圳交警计划从10月12日起,首批推出40个交通流量较大、高峰期易拥堵、符合交替通行条件的路口路段,配备清晰明了的标志、标牌、标线,安装视频抓拍设备,以点带面,逐步推广。这次第一批推出的40个路口,可分为匝道合流处、两车道路段交汇处以及多车道路段交汇处三种类型。
10月12日至11月1日为宣传、教育过渡期,过渡期内重点开展全面宣传,对违反交替通行行为的驾驶人,一律进行敬告,不予处罚。11月2日起,交警将正式开展查处,对违反路口“交替通行”行为正式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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