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高速收费新标准 调整1类货车分类界限值
时间:2019-08-29 15:24:50
作者:深圳本地宝
《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调整1类货车分类界限值,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确定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
2019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等12项交通运输行业标准的公告,并对2003年颁布的《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进行了修订。
调整1类货车分类界限值
对于两轴车辆新标准进一步细分为两类,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作为第二指标,对两轴车辆进行细分。
1类和2类货车分类界限值确定为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
分类标准
一是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作为界限值与现行车辆分类国家标准及车辆行驶证的分类指标相一致,分类标准更加简单明确,可减少收费争议和纠纷。
二是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 36-2014)标准的规定,总车长小于6米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吨为微型货车和轻型货车,核发蓝底白字白框线号牌,车长6米及以上或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及以上为中型货车或大型货车,核发黄底黑字黑框线号牌,易于辨识,便于自动识别和实现自动收费,符合未来收费公路的发展的方向。
三是总质量4.5吨及车长6米是货车参数的两个较为明显的界限值,易于划分。
四是最大允许总质量4.5吨与2003版标准额定载质量2吨的货车基本对应,包括的车辆范围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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