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深圳罗湖区第二波购车补贴适用对象及申请条件
深圳罗湖区第二波购车补贴适用对象
(一)自2022年5月28日-6月30日期间,在参与本次补贴活动的企业购车的个人消费者。(参与企业应为在罗湖区纳统纳税的汽车经销企业,个人消费者应满足申报条件。)
(二)所购车辆符合公安部《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9)中机动车规格术语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必须为新车。
(三)营运车辆及特种车辆不在补贴范围。
申请条件
1.在罗湖纳税纳统的汽车经销企业(名单如下)。
2.购车合同(或提供同等效力文件,以下均简称“销售合同”)、支付的购车订金凭证(POS小票、银行转账凭证或微信、支付宝转账凭证)必须在2022年5月28日-6月30日内。现金支付购车定金的或手写收据定金凭证的不在本购车补贴申报范围。
3.新车销售合同需备注所购车辆裸车价格。
4.本实施细则所指裸车价,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登记的“不含税价”为准。如销售合同与发票关于裸车价的信息存在不一致时,以发票为准。
5.获得购车补贴的消费者需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登记的“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的个人消费者。
6.销售合同、发票、车辆行驶证及领取补贴资金的银行账户所有人必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7.在5月28日-6月30日于指定申报系统中上传补贴名额初步锁定阶段所需资料,经审核信息无误,可获得购车补贴资格。信息填写有误的将失去购车补贴资格。
8.获得购车补贴资格的消费者需于2022年9月30日前进行补贴正式申报。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进行实名验证后进入“2022年罗湖区汽车促消费活动申领平台”,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线上申请。所需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购车发票、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汽车行驶证、银行卡。逾期未申请或材料不齐全视同放弃购车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