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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高考报名11月启动 网报时间为11月1日至4日

时间:2016-10-18 21:42:33 作者:华东在线

  原题:2017高考报名下月启动 网报时间为11月1日至4日——来源: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中国江苏网10月18日讯 省教育考试院17日发出通知,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将于11月启动,不符合2016年普通高考报考科类所规定的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要求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还必须参加相关必修科目测试的报名。

  据介绍,具体网报的时间为11月1日至4日,逾期不予补报。考生报名信息确认的截止日期为11月7日。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在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我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电子档案、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生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以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均不得报考。非我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在我省参加高考的,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身份证明、稳定住所证明和监护人就业证明。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请未持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在报名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二代身份证;涉及区划调整导致户籍发生变更的考生,须及时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相应的更改手续;考生须如实、准确、详细填写身份信息、户籍信息,户籍信息必须与户口簿一致,因身份信息、户籍信息等填报不准确引起的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 (杨频萍)

  (原题:2017高考报名下月启动 网报时间为11月1日至4日——来源: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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