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产假增加50天生育津贴能增加吗?生育津贴标准如何计算申请条件有哪些?
深圳产假增加50天,正在休产假的假期也可以延长!那么,问题来了,深圳产假增加50天,生育津贴能增加吗?生育津贴标准是什么?生育津贴如何计算?生育津贴申请条件有哪些?
深圳产假增加50天,正在休产假的假期也可以延长!这一消息让正在休产假的妈妈们纷纷表示“普大喜奔”,同时也有妈妈表示,产假增加了,生育津贴能增加吗?
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深圳产假增加50天
9月29日,新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通过施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30日延长至80日;在9月29日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也可按新条例享受80日的奖励假。
10月10日,深圳市卫计委表示,《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属于地方法规,深圳市将遵照执行省条例,新增50天产假立即执行!不再另行发文。
那么,问题来了,深圳产假增加50天,生育津贴能增加吗?
对于此问题,深圳社保是这样回答的:
1、奖励假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与产假天数有关,但并非所有的产假都可以申请生育津贴,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2、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生育津贴的计算标准: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30 x假期天数
❖ 假期天数是指参保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放假的天数;
❖ 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
生育保险参保职工享受津贴的生育假期天数一览表
产假类型 |
天数 |
顺产假 | 98天 |
难产假 |
增加30天 |
多胞胎假 | 每多一胎增加15天 |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假 |
15天 |
怀孕满4个月流产假 |
42天 |
计划生育假 | |
取出宫内节育器 | 1天 |
放置宫内节育器 | 2天 |
输卵管结扎 | 21天 |
输精管结扎 |
7天 |
施行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 | 14天 |
注意:
1.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2. 如果难产或生育多胞胎的,增加的假期天数可合并计算
3.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医保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不享受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如何申请
1、申请生育津贴条件
首先,员工需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企业才可以发起其生育津贴申请:
1、该职工已经累计参加新生育保险满12个月;
2、企业已垫付该职工产假及计划生育手术假期间的生育津贴;
3、该职工已完成所有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2、生育津贴申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