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最新龙华人才政策 龙华“龙舞华章2020”人才政策实施解读
4、人才引进培养奖励
①人才引进奖励
1、鼓励新区用人单位和各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等引进和举荐人才,对成功引进落地新区的国家“千人计划”或“特支计划”人才所带领的团队、省创新科研团队、市“孔雀计划”团队,以及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或孔雀计划B类人才及以上的领军人才,按照市每引进1人(团队)给予10-200万元奖励补贴标准,予以最高50万元的配套奖励补贴。
2、成功引进落地新区的市后备级人才、孔雀计划C类人才,或经外省、副省级以上市认定的同等级人才,每引进1人给予5万元的奖励补贴。
3、鼓励新区企事业与市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建立联合培养机制,每联合培养引进1名博士后给予该新区企事业单位5万元工作补贴。
②人才培养奖励
1、鼓励龙舞华章计划A类、B类、C类人才,以及同等级的专家学者、高技能人才等举办或参加学术研修活动,增进与国内外同行专家的学习交流,符合条件的给予每年最高20万元资助。
2、支持新区创新主体、区属事业单位等与国(境)内外知名机构在新区开展人才、技术和项目合作交流,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资助。
3、实施企业家创新素质实训工程,每年组织1-2期、每期遴选30名左右优秀企业家,由政府承担50%的实际培训经费。
4、建立龙舞华章杰出人才支持制度,每两年开展一次,每次认定不超过20人,每人给予20万元经费支持。
5、人才载体建设资助
1、支持以著名科学家命名并牵头组建,或者社会力量捐赠、民间资本建设科学实验室,给予市级财政资助额50%、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资助。
2、支持中央直属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知名跨国公司、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和研发总部,给予市级财政资助额50%、最高1000万元的配套资助。
3、对入选市级及以上的医学重点学科,按照市每年给予的建设资助予以等额配套资助。
4、支持新区企事业设立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对获批设站的企事业单位,在市资助50万元-80万元的基础上给予等额配套资助。
5、经评估,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入驻由留学人员创办并占有30%以上股份、以科技研发和产业化为主的在孵留学人员企业达20家以上,给予运营园区最高100万元的项目建设资助;按年每年新增在孵留学人员企业达10家以上的,每年给予运营园区最高50万元的项目建设资助。
6、推动建设龙华新区青年人才创业园,帮助扶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
7、对符合建设要求、验收合格的人才服务站,每个一次性给予最高5万元开办经费补贴;对年度考核合格的人才服务站,每年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最高5万元的人才服务工作补贴。探索人才服务专员分级考评和奖励机制,对通过考核评定的人才服务专员给予每年最高0.6万元的奖励。
8、鼓励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在新区设立法人机构或总部机构,对年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且纳税额300万元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或全球人力资源服务公司50强,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开办资助,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和规模发展。
温馨提示:以上政策措施的具体配套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正抓紧制定中,相关标准如有修订,以最新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