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职除了工资,记得这些钱也是你的,记得拿完再走人!
时间:2016-11-01 11:07:57
作者: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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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所谓的金三银十
就有一大批人跳槽离职
离职的原因无非是下面这些
工资太低、工作不开心
学不到东西、找到更好的
领导太傻逼、同事太傻逼
离开深圳回老家
....
辞职太正常不过的事了
看着同事换了一批又一批
辞职可以有千万种理由
但是离开公司不只是简单的卷铺盖走人
有些钱不拿白不拿!!
不拿可就亏大了!!!
离职最重要的是
你要搞清楚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在多种情况下离职
用人单位必须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如果单位拒不支付
你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
这里给大家附上电话
深圳市人力咨询和社会保障局热线:12333
以下情况理当获得赔偿金
1.用人单位不续约
当你和用人单位所签合同到期时
如果你无犯过错
用人单位不想和你继续续约
最后选择和你友好“分手”的
用人单位就当然需支付补偿金
2.用人单位解聘拒绝订约员工
有些用人单位由于合同规则尚在制订中
没有与员工约定在以后补上合同
和你只仅仅存在口头协议
当合同出台后需要签订时
你如果不愿意签订
单位将你解约
这种情况补偿费也是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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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A只与公司存在口头协议。工作一年后,公司要求与A签合同,但A不愿意。于是,公司与其解约。A提出支付补偿金......
【特殊情况】:有些员工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希望能留下来工作。那么,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解聘拒绝订约员工时,不需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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