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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开通第3批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15个省份 有没有你家乡?

时间:2016-11-01 11:07:57 作者:深圳新闻网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业务的办理方式

11月1日即将开通的山西、安徽等15省(直辖市、自治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要求与前期我市开通的广东省内、海南、北京、上海等省(直辖市)户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条件、要求及收费标准均一致,仍实行“全预约、全城通办”的方式,即申请人应在互联网“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 网址:http:// hzyy.szga.gov.cn)或拨打114电话进行预约受理,自愿任意选择全市26个异地受理点(名单详见附件1),携带相关资料按预约时间前往办理。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办理须知

>>>>申办条件

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连续居住登记满6个月)或就业(近一年内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或在本市小学、中学、全日制大学合法就学(以学籍档案或在读证明为依据)的 广东省内非深户籍、海南省、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湖北、福建、辽宁、黑龙江、吉林和浙江、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重庆、云南、陕西、青海、河北、山东、四川、贵州、甘肃、宁夏等省(直辖市、自治区)户籍人员,合法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不超过三个月、损坏无法使用或丢失,可在本市申请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或丢失补领业务。 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等4个自治区全境以及青海、四川、吉林、黑龙江、辽宁等部分地区因使用少数民族双语居民身份证,暂不开通这些地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办证程序

(一)申请人应登陆互联网“深圳市公安局户政预约平台”(http://hzyy.szga.gov.cn)或拨打114电话,按照选择受理点、录入个人信息、选择受理时间、选择领证方式、打印或拍摄预约受理成功通知(记录预约受理编号)的顺序进行预约受理。

(二)预约成功申请人(未成年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陪同或代办,六周岁以上公民须到场采集指纹)持以下材料,在预约时间前往预约受理点办理,受理后现场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1.互联网预约受理号;

2.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扉页(集体户口簿无需提供)和个人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本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监护人证明材料(申请人《出生医学证明》等,申请人户口簿能反映父母子女关系的不需提供。)

5.居民身份证原件(仅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需提供);

6.学籍登记表或《在读证明》(仅本市在校学生需提供)。

(三)办证时限为三十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办证时限。

(四)收到领证通知后,按照《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的提示及时领取证件。为保证居民身份证件安全,超过六个月未领取的,公安机关将做注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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