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闻 | 高铁火车 | 航班动态 | 公交新闻 | 公路客运 | 竞价摇号 | 驾照学车 | 车管新闻 | 生活资讯 | 深圳免费 | 手机版
首页 >> 生活服务 >> 正文

深圳籍运动员参加奥运会有什么奖励?深圳市印发《深圳市参加奥运会运动员奖励办法》最高可获100万

时间:2016-11-17 09:46:30 作者:深圳新闻网

原标题:

深圳籍运动员参加奥运 最高可获100万奖励

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参加奥运会运动员奖励办法》,还规定了助学金奖励和就业安置办

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籍运动员参加奥运会将有什么奖励?昨日,记者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深圳市政府印发《深圳市参加奥运会运动员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国家、广东省确认由深圳市注册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最高可获100万元及一套100平米左右的人才安居房。

《办法》对获得奥运会奖牌的运动员予以奖励,奖励金牌获得者人民币100万元、银牌获得者人民币60万元、铜牌获得者人民币40万元,对其他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每人奖励人民币5万元。为获得奥运会金牌的运动员在深居住提供一套10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安居房,运动员终生免租享有该房屋使用权。其他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纳入市人才安居计划。

此外,《办法》还规定了助学金奖励和就业安置办法。获得奥运会前8名的运动员到海外留学的,可优先获得深圳大运留学基金资助,具体标准和申领程序按深圳大运留学基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获得奥运会前8名的运动员退役后,按《深圳市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优先安置。

(记者李文舒)

注:本站部分文章收集自网络,仅供学习参考之用,如有侵权之处请及时联系我们修改、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