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武汉最新落户政策:武汉外来务农人员如何落户?
武汉落户最新政策2016:武汉外来务农人员如何落户? 为大家介绍武汉落户最新政策2016,具体如下:
申请条件:
1、在武汉市黄陂区、新洲区、蔡甸区、汉南区、东西湖区、江夏区从事种养殖业,符合市农业局、市林业局规定的种植(养殖)大户、林业大户标准和条件,或经区政府认定并报市政府批准的对本市农业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
2、限于“农转农”,随迁子女年龄在18周岁以内。
承诺期限:30个工作日
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原件拟留);
2、入户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含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3、现住地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含复印件);租赁土地合同(近5年);(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入户地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政府、农场或管委会)同意接收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区政府认定种养殖大户或林业大户的认定意见书(表);或市政府认定有突出贡献的意见书(原件拟留);
6、关系证明(对照以下情况出具证明材料):(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1)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关系明确的,出具《户口簿》;(2)子女与父或母在同一《户口簿》上,但不能反映出子女与父或母关系的,需出具《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无《独生子女证》或《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原籍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3)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以及能反映子女关系的相关证明(父母工作履历表和子女在校学生档案原始资料),无法出具原始资料的,需提交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4)对非婚生子女,提交本市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5)申请人系离婚后再婚,携子女随迁的(申请人有抚养权),须出具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需加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专用章,明确子女抚养权);属法院判决离婚的,需出具法院法律文书。
承办机构:武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 办公地址:各区公安分局派出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