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1000套人才房租金最低17元/月·平方米 附申请条件、攻略
那么,如何才能申请到这些人才房呢?
1、申请时间
2016年12月1日至2016年12月20日(工作日)
2、配租对象
经各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企业和社会组织。
3、申报条件
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企业和社会组织,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地(或执业地,下同)和税务登记地在福田;
2.承诺5年内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不迁出福田;
3.福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承租条件(详见文末“阅读原文”里附件《福田区各行业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认定标准》)。
★优先原则:根据福田区委区政府发布《关于实施“福田英才荟”计划的若干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将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及创新实践基地的辖区企业纳入本次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范围。
4、租赁期限
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首次租赁期限3年,期满后承租企业仍有租房需求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租申请,符合届时配租条件的,可续租一次,续租期限不超过3年。续租期满后再次申请续租的,应当按照市场指导租金标准缴交租金。
★注意:承租企业被取消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不予续租。
5、申报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向申请本次产业人才租赁住房配租的企业和社会组织,请于申报时间内,登录“福田区政府产业资金/企业人才住房申报网”(网址:http://zjsq.szft.gov.cn/newsite/index.action)进行申报。
按各行业认定标准及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在线打印《福田区产业人才租赁住房申报表》及《承诺书》,将纸质材料(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递交到“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19-21号窗口。受理部门对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格式审查,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本次申报。
6、咨询电话
福田区住建局:82918949;
福田区企服中心:82925718;
福田区政法委(社工委):82918524;
福田区发改局:82917655;
福田区经促局:82918333-2628(金融、总部业务)/82918333-2612(外贸、商贸旅游、供应链、农业)/82918333-2636(工业、专业服务业、自主品牌、建筑装饰)/82918333-2430(新引进企业);
福田区教育局:83838108;
福田区科创局:82918737;
福田区司法局:82918941;
福田区财政局:82918395;
福田区卫计局:82918710;
福田区文产办:8313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