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深港合作区2016年第二批人才住房2678套配租方案新鲜出炉!
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申请。
有意申请本次前海人才住房的企事业单位,请登录前海官方网站或者前海蛇口自贸片区网上办事大厅搜索事项名称进行查询。按照办理程序整理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后(包括企业申请材料与员工申请材料),将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份),并将相关原件递交到“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15或16号窗口,由受理部门对材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步审核。
本次A、C类住房的申请受理时间
2016年12月1日-2016年12月30日
B类住房的申请受理时间
2016年12月1日-2017年1月9日
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
前海e站通服务中心受理材料的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的9: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受理时间结束后不再受理认租申请。
e站通服务中心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与月亮湾大道交汇处南侧,前海深港合作区综合办公楼A栋一楼。
咨询电话
0755-88988988
2、审核及公示。
深圳前海管理局将按照《办法》及本方案的相关规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前海官方网站公示15个自然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配租住房;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前海管理局会同廉政监督局核查,经查异议属实的,不予配租住房。
3.选房和签约。
公示期满后,通知经公示无异议的企事业单位参加选房(租赁期限2年,期满后按规定申请续租)。具体选房按照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具体房源。
承租单位选定住房后,不得要求调换。前海管理局将通过前海官方网站公布选房结果。签订租赁合同后,每套承租单元应缴纳三个月租金作为租赁保证金。
4.备案。
承租单位在获得住房后,应及时向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才分配,在取得住房后三个工作日内,将最终入住人员名单等信息报前海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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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物业管理费及其它费用标准
(一)租金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为32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室内软装(购置家私家电等)等因素修正确定。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物业管理费为3.2元/月·平方米。
(三)其它费用标准
每栋自顶层逆覆盖12层的住房安装了太阳能集中供应热水系统,如使用太阳能热水,需缴纳冷水加热费用,费用标准以有关部门的核定结果为准。核定前,该加热费用暂不收取,只需按流量计取冷水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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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市纪检监察部门、前海管理局或前海廉政监督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前海管理局应当在接到投诉或举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投诉或举报内容进行核查,并反馈核查、处理结果。经核查投诉或举报内容属实的,取消配租资格,已配租住房的,解除租赁合同并责令退出。
前海管理局地址:南山区鲤鱼门一街前海综合办公楼
前海廉政监督局、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重要提示
(一)请申请单位关注在前海管理局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二)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三)申请单位对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前海管理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具体配租条件详见《2016年前海第二批人才住房配租方案》。
提示:《前海合作区2016年第二批人才住房配租方案》请点击“阅读原文”或登录官网-通知公告栏目进行查看。
深圳市前海管理局
2016年12月1日
来源:深圳前海蛇口自贸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