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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社局消息:应届生应在介绍信开出1年内申请租房补贴

时间:2016-12-07 11:12:39 作者:深圳新闻网

非全日制学历是否可以申请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申报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一年有效期如何界定?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政策于近日公布后,上述问题成为焦点。12月6日,深圳市人社局对此进行释疑解答,并提醒应届毕业生应当在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补贴申请。

预计有3万名新引进人才能补发差额

今年3月23日,深圳出台《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提高深圳新引进人才可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万元/人、硕士2.5万元/人、博士3万元/人。12月1日起,这一补贴开始受理申请。其中,新引进人才可在网上一次性申领、发放,从2016年3月23日起引进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已按照《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领取了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新标准申请补发差额部分。记者了解到,符合相关条件可按新标准补发差额的,预计有3万名新引进人才,差额将于2017年第一季度发放。

申领补贴必须是深户

深圳人社表示,深户是申请这一补贴的必要条件之一。此外,新引进人才还要符合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同时在职人才还需满足“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的条件。

记者了解到,当日,不少网友留言“申报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一年有效期如何界定?”等相关问题。对此,人社局回应,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补贴申请。此外,市人社局提醒,新引进人才不得重复享受租房和生活补贴。

(记者 胡琼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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