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公开配售的17个保障房项目名称位置地址、电话 房源共计1696套
时间:2016-12-27 21:41:18
作者:华东在线
重点优抚对象等家庭享受加分
根据市政府文件规定,“对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并享受定期生活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家庭,在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时加5分”。符合该条件的购房登记家庭,请务必于2017年1月6日前(含1月6日)持抚恤定补相关证件及《青岛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登记回执》或《青岛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到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备案。逾期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
根据市卫计委等五部门文件规定,对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一级人员按每户5分计入综合评分;对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女方年满49岁)、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二、三级人员按每户3分计入综合评分。符合该条件的购房登记家庭,请务必于2017年1月6日前(含1月6日)持相关证件及《青岛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登记回执》或《青岛市购买限价商品住房项目登记回执》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卫计部门进行身份审核和信息备案。逾期办理的,视为主动放弃。对于其他有国家、省、市文件规定的加分项按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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