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将要有新政:账户或可转至异地 新增条款规范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出!
深圳公积金缴存要有新政啦!目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发布,该意见稿有4大重点哦!其中,新增条款规范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出!
据晶报消息,深圳公积金有要有新政啦!1月4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市民可以在2017年1月1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公积金中心电子邮箱:shengyl@szzfgjj.com。
这次新政有4大重点值得关注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简化业务办理材料、增加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从深圳转出至异地的内容、放宽困难企业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的申请条件、将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等4个方面内容。
1、实行政务资源共享简化业务办理手续
取消了企业办理缴存登记或注销的营业执照材料以及变更经济类型、资格类型、组织机构代码等信息的变更证明材料,代之以由公积金中心通过政府信息共享等平台查询验证,极大地提升了服务效率。
2、单位亏损1年即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此次修订将现有规定中连续亏损2年才能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的条件,调整为亏损1年即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3、新增条款规范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出
此次修订新增相关条款规范职工公积金账户异地转出,进一步明确了职工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时,应当提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异地转出申请表》和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职工转入证明原件。
4、港澳台及外籍人士纳入公积金缴存范围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关于在深圳工作且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港澳台人才,在缴存、提取住房公积金方面享受市民同等待遇的工作部署,2015年12月11日,深圳公积金管委会办公室发布通知,获得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籍人士可以在深圳自愿缴存和使用公积金。
此次修订进一步扩大了缴存主体范围,增加了港澳台人士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内容,并明确了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籍人士持有护照等身份证明文件即可和深圳职工一样,在深圳缴存公积金,并按照规定提取公积金、使用公积金贷款。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