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深圳小一初一招生政策有变 都有哪些变化?
时间:2017-01-16 21:22:04
作者:深圳本地宝
今年深圳多区小一初一学位告急,除此之外,家长们还是要提前做好准备!需要提醒的是,2017年秋季招生政策有所变化。
再过两个月就是深圳小一初一招新季,今年学位压力依然较大,多区也早早发布学位预警,提醒家长有所准备。除了学位紧缺外,家长们还是要提前做好准备!需要提醒的是,2017年秋季招生政策有所变化。
2017年秋季深圳小一初一招生政策有变
1、南山等区学位申请严格执行“父母在学区范围内租房时间需连续1年以上”的规定。
2、多区学位申请严格执行“学区内同一套住房不能重复申请学位”政策,家长在租房或购房时要注意查询所租(购)房产的学位使用情况。
3、用来申请学位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其他用途,如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商务公寓等。
4、今年开始,将不能使用营业执照代替社保申请学位,家长要提前做好购买社保准备,社保参与积分具体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举例:龙华区2017年秋季招生政策有哪些变动呢?
1、由于没有社保将不能办理居住证,没有居住证就不能申请公办学位,故从2017年开始将不能使用营业执照代替社保申请学位,请有关家长提前做好购买社保准备。社保参与积分具体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2、2017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的备案日期必须是2016年8月31日前,且在有效期内,才能申请。《房屋租赁信息》可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3、2017年,该区将参照深圳市统一积分标准,届时,商品房购房合同只能用来申请学位,不能参与积分;特殊类房产(自建房、军产房、集资房、集体宿舍)可以用来申请学位,但不参与积分。
4、申请学生父母双方必须要有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如父母双方持有居住证,在积分入学时给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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